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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美的金水 发表于 2008-5-6 14:39

什么意思,帖子说删就删???

网管说我不是“悬赏帖子”,让我不要发在悬赏板块

首先,我说了我是新手,悬赏我不会操作,我也没有注册网上银行,但是我是准备去银行汇款操作的

第二,这里有很多帖子也非悬赏贴,为何只删我的?

第三,为何就这么删了,可以保存或者移动!

帖子说删就删,起码应该保存或者移动到其他板块吧!那好歹也是我辛辛苦苦发的帖子排的盘,我对此举非常不解,希望得到解释!

这篇也非悬赏帖,但是我还是发在悬赏帖,等待再次被删,我还是再次会发!:@ :@ :@ :@ :@ :@

最美的金水 发表于 2008-5-6 14:41

太气愤了!

说删就删,起码应该保存或者移动我的帖子!!!

:@ :@ :@ :@ :@ :@

最美的金水 发表于 2008-5-6 14:44

动不动就把帖子删除???

我反复申明我是新手,来此论坛也是朋友推荐,没想到一来,因为我悬赏操作没有及时学会,竟然就被立马删除了帖子!!!

  太气愤了!!!

  这就是本版做事风格?非钱不得以测???来不及学会操作不提醒一声也不移动一下立马就删除?????:@ :@ :@ :@ :@ :@ :@

最美的金水 发表于 2008-5-6 14:45

太可气了!!!!!

网管,出来!给我解释!!!

   我懒得在短信里跟你说来说去!!!!:@ :@ :@ :@ :@

最美的金水 发表于 2008-5-6 14:50

太气人了!!!!

我发帖子的时间是将近中午的时间,我反复说明我是新手,我想悬赏但是还在学习,一定会及时学会,后来在“艾的宝宝”网友指点下,知道了怎么操作,但是我没有开通网上银行,我是准备等空一点了就去银行进行汇款的,想不到,竟然没来得及在几个小时内做完这一切,就被网管立马把帖子删了!!!!

  我认为,起码应该提醒一下。即便是认定我这人有失诚信,绝对不会悬赏,也应该将我的帖子进行移动,移出这个版,起码要体现对一个来访者的尊重!!!!

  气愤之极!

最美的金水 发表于 2008-5-6 14:51

出来说话

:@ :@ :@ :@ :@ :@ :@ :@ :@

梅花精灵 发表于 2008-5-6 14:55

[url]http://www.china95.com/viewthread.php?tid=72304[/url]
并没删,只是作了移动

最美的金水 发表于 2008-5-6 14:57

回复 7楼 的帖子

谢谢楼上

但是在网管给我的短信里并没有说“移动”

如果说明“移动”我是绝对不会生气的!

在此道歉!

梅花精灵 发表于 2008-5-6 14:59

呵,没关系,你可能没仔细看。在每一条被执行操作的短信息里面,系统会自动附带被执行了何种操作的。像下面这样:
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。

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kitty1111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。

主题: 每天一则鬼故事
发表时间: 2008-5-3 20:31
所在论坛: 〖休闲娱乐〗

操作理由: 精品文章

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,请与我取得联系。

百金之金 发表于 2008-5-6 15:05

纯 属于误解。

kitty1111 发表于 2008-5-7 10:00

;P 楼主您消消气。就算真的删除了生气也对自己的身体不好。
咱心平气和的说。

佑宜 发表于 2008-5-7 10:19

[quote]原帖由 [i]百金之金[/i] 于 2008-5-6 15:05 发表 [url=http://bbs.china95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795365&ptid=72373][img]http://bbs.china95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纯 属于误解。 [/quote]
:)

邱振峰 发表于 2008-5-7 11:40

有事多提意见。 我们会回你所提出来的事情

黑云城主 发表于 2008-5-7 13:44

原来是误会:handshake :handshake

卍卍卍 发表于 2008-5-7 20:38

气大伤身:(

布老虎 发表于 2008-5-8 01:18

呵呵 这个误会让我知道了超版的权限 牛哇!!!!

可怜我们这些基层的劳苦大众了。:lol :lol :lol

梅花精灵 发表于 2008-5-8 02:19

[quote]原帖由 [i]布老虎[/i] 于 2008-5-8 01:18 发表 [url=http://www.china95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802516&ptid=72373][img]http://www.china95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呵呵 这个误会让我知道了超版的权限 牛哇!!!!

可怜我们这些基层的劳苦大众了。:lol :lol :lol [/quote]
贴子不是我移的,我只是多管了下闲事。事情已过,就不要再掀起了。

牛角刀 发表于 2008-5-8 16:11

有必要由某位管理员再发一《告全体版主和全体会员帖》,对删帖、移动、设置高亮、加为精华等条件和处理办法一一重新说明,让大家再关注一下,加深印象。规定有时候需要经常强调,再说现在很多斑竹和会员都是新人,需要尽快熟悉论坛的一些规定。:lo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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