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历代的勋官和散官制度
中国历代的勋官和散官制度中国历代的官职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:一类承担兵刑钱谷、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,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,属品位性官职。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,就形成了散阶制,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。以唐制为例,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。文武散阶都是二十九阶,分别以“大夫”、“郎”或“将军”、“校尉”等为名。这些大夫、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,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,好像近代的军衔。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,为此还发展出了“行”、“守”等术语以规范之。在入仕之初,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;在任满解职的时候,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;在授予职事官时,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。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,例如薪俸、给田免课、刑罚、班序、车舆、衣服等,此外还涉及致仕、封爵、置媵、营缮、丧葬、谥议等方面的待遇。
唐宋的散阶制,上承魏晋南北朝的制度余绪。由于士族门阀政治东风送暖,魏晋以来官制中的品位因素百花争艳。秦汉的领兵武职“将军”,很快就虚衔化为军阶。各种冗官、名号、荣衔的滋生如雨后春笋。散官大夫在汉代只是没有固定职事,却经常承担临时差使,魏晋以下则几乎就是冗散或荣衔。汉代加官本来具有的职能意义,在此期也明显淡化。南北朝时形成了东西省体制,两省文武散官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入仕初阶、迁转阶梯及用作加衔。此外秘书著作之官、东宫侍从及府官僚掾,也因优游无事、主要用于起家迁转而大为“品位化”了。在著名的九品中正制下,中正依门第而定品,士人在入仕之初甚至之前,就先已拥有了一种作为官资的“门品”了。相关的各种选例,包括清浊有别、士庶有别、文武有别、官吏有别,都具有强烈的品位性质。后代好些品位性设置,都是此期发展起来的,例如重文轻武之制、流内流外之制等等。唐代的文武散阶就来自南北朝的文散官和将军号,而且与东西省散官呈沿革关系。 由唐宋而至明清,散阶制度发生了变化。明代的散阶形似唐宋而实已变质:唐代是据门荫而授阶、据阶而授官,官职来自位阶,或说以“阶”为基准;明制却是据官而授阶的,有官职才有位阶,散阶通过入流和考满来授受,并依职事变动相应调整,如此而已。所以学者认为明代散阶仅是一种荣衔,不再有独立于官品。清代官员的等级待遇进一步向实际职务倾斜,散阶制继续淡化、简化,甚至混同于封赠,面目全非了。
此外还有勋官,产生于北周,主要用于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,后渐及于朝官。因此,在官阶、封爵之外,又多了一种表示等级的制度。勋官与散官也有一定关系,如唐典里规定:五品以上者勋官,番上四年,六品以下番上五年,可以被简选授予散官;简选不从第者,五品以上与六品以下分别再得番上四年与五年;再简选时没有选中的,十二年者再番上六年,八年者再番上四年,等等。没有取得散官的勋官,仅仅比平民的身份略高一点。勋官与平民不同之处:一是勋官依令由政F授给勋田,但实际上所授土地与白丁并无多大区别;二是在刑法上,勋官和职事官、散官的待遇一佯,其祖父母、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妻、子孙犯流罪以下,可以减—等;三是有充任吏胥的资格,如唐制勋官五品以上者,可以任州镇仓督、州县市今、录事等,六品以下可充任里正;四是有免除征役的特权,但须按规定到兵部和州县上番;五是法律上禁止白丁重婚,勋官则可以娶妾。它与散官的重要区别之一是主要按功劳授予,犹如汉代的取得军功爵。至明代时勋官始分文武两种,清代废除勋官,与世爵合并。 一、隋唐时期的散官和勋官
散官之制始于两汉,指的是无印绶、不理事的官员。如汉之大夫、博士、谒者、郎官,或无专职而参预议论政事,或侍从左右,传达诏命。此外,自汉魏以来的加官加衔(如开府仪同三司、特进、侍中、光禄大夫等)到南北朝时也成为散官的一大来源。到北周时,仿《周礼》之制设置六府,改易百官之名,然自汉魏以来的侍中、散骑常侍、光禄大夫、太中大夫、中散大夫等仍然设置,但无实际职掌,其中侍中、散骑常侍为加宫,不著品;其余自正八命以下至一命,依次而定其阶。北周散官及其相应命级为:
侍中、散骑常侍,均为加官,不著品;
左、右光禄大夫,正八命;
左、右金紫光禄大夫,八命;
左、右银青光禄大夫,正七命;
谏议大夫、诚议大夫,正六命;
左、右中郎将,六命;
左、右员外常侍,正五命
奉车都尉、奉骑都尉,五命;
虎贲给事、冗从给事,正四命;
给事中、奉朝请,四命;
左、右员外侍郎,正三命;
武骑常侍、武骑侍郎,三命;
强弩司马、积弩司马,正二命
武骑司马、武威司马,二命
殿中司马、员外司马,正一命;
; 山林都尉、淮海都尉,一命。 勋官起于周、齐交战之时,北周建德四年设置,最初以府兵制之统御官之名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,后渐及于朝官,成为不理事的散秩。北周勋官共十一等级:
上柱国、柱国大将军、上大将军、大将军,以上四级皆正九命;
上开府仪同大将军、开府仪同大将军、上仪同大将军、仪同大将军,以上四级皆九命;
大都督,八命;帅都督,正七命;都督,七命。
2、隋朝的散官和勋官:
隋初,散官设置为:
正二品:特进,左右光禄大夫;从二品:金紫光禄大夫;
正三品:银青光禄大夫;从三品:朝议大夫;正四品:朝散大夫。
以上诸散官授给有声望的文武官员。开皇六年,另在六至九品设置八郎八尉共十六阶散官: *
正六品:上阶为朝议郎,下阶为武骑尉;
从六品:上阶为通议郎,下阶为屯骑尉;
正七品:上阶为朝议郎,下阶为骁骑尉;
:
从七品:上阶为朝散郎,下阶为游骑尉;
正八品:上阶为给事郎,下阶为飞骑尉;
从八品:上阶为承务郎,下阶为旅骑尉;
正九品:上阶为儒林郎,下阶为云骑尉;
从九品:上阶为文林郎,下阶为羽骑尉。
隋初勋官沿用周制,仅改柱国大将军为柱国,上开府仪同以下改“大将军”为“三司”,品级为:
大将军,正三品;上开府仪同三司,从三品;开府仪同三司,正四品
上仪同三司,从四品上;仪同三司,正五品上
大都督,正六品上;帅都督,从六品上;都督,正七品下。 隋炀帝大业三年,更定官制,重改品级。废特进、八郎、八尉、十一等勋官,并省朝议大夫。散、勋官合并,更定后的散职从一至九品,分别为:
光禄大夫,从一品;左光禄大夫,正二品;右光禄大夫,从二品;
金紫光禄大夫,正三品;银青光禄大夫,从三品;正议大夫,正四品;通议大夫,从四品;
朝请大夫,正五品;朝散大夫,从五品。以上共九大夫。
建节尉,正六品;奋武尉,从六品;宣惠尉,正七品;绥德尉,从七品;
怀仁尉,正八品;守义尉,从八品;奉诚尉,正九品;立信尉,从九品。
此外,原勋官中四品的开府仪同三司改为从一品散官。 3、唐朝的散官和勋官:
唐朝沿置了散官和勋官,贞观后散官开始分文武。曾规定:职事官与散官、勋官合班,则文散官居职事官之下,武散官次之,勋官又次之。
)唐文散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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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初高祖武德年间的文散官定制为:
开府仪同三司、左光禄大夫,从一品;
特进、右光禄大夫,正二品;
散骑常侍,从三品;
太中大夫、通直散骑常侍,正四品; -
中大夫,从四品上
员外散骑常侍,从四品下;
中散大夫,正五品上
散骑侍郎,正五品下;
通直散骑侍郎,从五品上
员外散骑侍郎,从五品下;
朝议郎、承议郎,正六品;
通议郎、通直郎,从六品;
朝请郎、宣德郎,正七品;-
朝散郎、宣义郎,从七品;
给事郎、征事郎,正八品;
承奉郎、承务郎,从八品;
儒林郎、登仕郎,正九品;
文林郎、将仕郎,从九品。
共二十九阶。 太宗贞观十一年略作改动调整,仍为二十九阶,成为永制:
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;
特进为正二品,
光禄大夫为从二品;
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,
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;
正议大夫为正四品上,
通议大夫为正四品下;
太中大夫为从四品上,
中大夫为从四品下;
中散大夫为正五品上,
朝议大夫为正五品下;
朝请大夫为从五品上,
朝散大夫为从五品下;
朝议郎为正六品上,
承议郎为正六品下;
通直郎为从六品下;
宣德郎为正七品下;
朝散郎为从七品上,
宣义郎为从七品下;
给事郎为正八品上
征事郎为正八品下;
承奉郎为从八品上
承务郎为从八品下;
儒林郎为正九品上,
登仕郎为正九品下;
文林郎为从九品上,
将仕郎为从九品下。 二、宋元时期的散官和勋官
1、宋朝的散官和勋官:
北宋前期,沿袭唐制,官阶分本官阶和散官阶。文散官从开府仪同三司到将仕郎共二十九级,武散官从骠骑大将军到陪戎副尉共三十一级(与唐二十九阶相比,增加正三品怀化大将军,在冠军大将军下;从三品归德将军,在云麾将军下)。太宗初年,为避(光义)讳,将文散官命的正议大夫改为正奉大夫,通议大夫改为朝奉大夫等。京朝官和选人,遇郊祀等庆恩,每次加五阶,到朝散大夫以上,每次加一阶。武官诸司使以上,如使额高者加金紫光禄大夫阶;内殿祟班初授,加银青光禄大夫阶。散阶较为复杂,但作用不大,所以在神宗改制时废除了。此后,散官专指闲散不管事的官职,如节度副使、行军司马、防御副使、团练副使、州别驾、长空、司马、司十、文学、助教等。
北宋前期的本官阶,是在太宗末年和真宗时期确定的。其中文臣自太师、太尉、太博到诸寺监主簿、秘书省校书郎、秘书省正字,共四十二阶;武臣自节度使、节度观察留后到左右班殿直、三班奉职、三班借职,共二十七阶。神宗元丰改制,将原有的京朝宫本宫阶改为职事官的名称,而新定的京朝官本官阶即寄禄官阶采用了原有的散官阶名称。这种新定的京朝官寄禄官阶,自开府仪同三司到承务郎共二十五阶。其中自开府仪同三司到通直郎,共二十阶,属升朝官;自宣德郎(微宗政和间改称宣教郎)到承务郎,共五阶,属京官。哲宗元祐三年(1088),将朝议、中散、正议、光禄、银青光禄、金紫光禄等大夫分置左、右,比前增加了六阶。次年,进一步将朝请大夫到承务郎的官阶各分为左、右,增加了十四阶。绍圣(1094一1098)到大观(1107—1110)间,恢复新法,基本取消了左、右之分。高宗时,举行元祐之政,再次分置左、右:文臣为左,其他人为右。孝宗淳熙初(1174),又取消了左、右字。祟宁二年,将选人的本官阶进行改革,以便与京朝官的本官阶统一起来。政和二年(1112),再次改换选人的最后三阶名称,由通仕郎、登仕郎、将仕郎改为从政郎、修职郎、迪功郎。其间,还在大观初年(1107),增加升朝官的寄禄阶,计有宣奉、正奉、通奉、中奉、奉直等大夫,共五阶。加上选人的寄禄官阶,文臣的寄禄官阶至此完备。同时,对武臣的寄禄官阶进行整顿,保留了节度使以下到刺史六阶,新设太尉—阶,作为武阶之冠;将横班正使各阶一律改为“大夫”、副使各阶改为“郎”;将诸司使改为武功大夫等阶,诸司副使改为武功郎等阶。政和六年,又新设宣正、履正、协忠、翊卫、亲卫等五“大夫”(属正使)和五“郎”(属副使)。下面是政和末年文臣自开府至迪功的三十七阶: 开府仪同三司、特进、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禄大夫、光禄大夫、宣奉大夫、正奉大夫、正议大夫、通奉大夫、通议大夫、太中大夫、中大夫、中奉大夫、中散大夫、朝议大夫、奉直大夫、朝请大夫、朝散大夫、朝奉大夫、朝请郎、朝散郎、朝奉郎、承议郎、奉议郎、通直郎、宣教郎(原宣德郎,政和避宣德门改)、宣义郎、承事郎、承奉郎、承务郎、承直郎、儒林郎、文林郎、从事郎、从政郎(崇宁时通仕郎,政和再换)、修职郎(崇宁时登仕郎,政和再换)、迪功郎(崇宁时将仕郎,政和再换)。
政和时的武选,自太尉至下班祗应,凡五十二阶:
太尉(政和新置)、通侍大夫、正侍大夫、宣正大夫、履正大夫、协忠大夫、中侍大夫、中亮大夫、中卫大夫、翊卫大夫、亲卫大夫、拱卫大夫、左武大夫、右武大夫、正侍郎、宣正郎、履正郎、协忠郎、中侍郎、中亮郎、中卫郎、翊卫郎、拱卫郎、左武郎、右武郎、武功大夫、武德大夫、武显大夫、武节大夫、武略大夫、武经大夫、武义大夫、武翼大夫、武功郎、武德郎、武显郎、武节郎、武略郎、武经郎、武义郎、武翼郎、敦武郎、修武郎、从义郎、秉义郎、忠训郎、忠翊郎、成忠郎、保义郎、承节郎、承信郎、下班祗应。 以后几经变化(见前),南宋孝宗以后的文阶为:
开府仪同三司、特进、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录大夫、光禄大夫、宣奉大夫、正奉大夫、正议大夫、通奉大夫、通议大夫、太中大夫(以上旧为侍从官)、中奉大夫、中散大夫、朝议大夫(以上系卿、监)、奉直大夫、朝请大夫、朝散大夫、朝奉大夫(以上系正郎)、朝请郎、朝散郎、朝奉郎(以上系员外郎)、承议郎、奉议郎、通直郎、宣教郎、宣义郎、承事郎、承奉郎、承务郎(以上系京官)、承直郎、儒林郎、文林郎、从事郎、从政郎、修职郎、迪功郎、通仕郎、登仕郎、将仕郎(以上系奏补未出身官人)。 承务郎以上四年一转,无出身人逐资转,有出身人超资转,至奉议并逐资转,至朝议大夫有止法,仍七年一转。内奉直、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转。
武阶旧有横行正使、横行副使,有诸司正使、诸司副使,有使臣。政和易以新名,正使为大夫,副使为郎,横行正、副亦然,于是有郎居大夫之上。至绍兴,始厘正其序:
太尉、通侍大夫、正侍大夫、宣正大夫、履正大夫、协忠大夫、中侍大夫、中亮大夫、中卫大夫、翊卫大夫、亲卫大夫、拱卫大夫、左武大夫、右武大夫(以上为横行十三阶)、武功大夫、武德大夫、武显大夫、武节大夫、武略大夫、武经大夫、武义大夫、武翼大夫(以上系旧诸司正使八阶)、正侍郎、宣正郎、履正郎、协忠郎、中侍郎、中亮郎、中卫郎、翊卫郎、亲卫郎、拱卫郎、左武郎、右武郎(以上旧为横行副使,政和更新,增益共十二阶)、武功郎、武德郎、武显郎、武节郎、武略郎、武经郎、武义郎、武翼郎(以上旧诸司副使八阶)、训武郎、修武郎(以上为大使臣)、从义郎、秉节郎、忠训郎、忠翊郎、成忠郎、保义郎、承节郎、承信郎(以上为小使臣)。进武校尉、进义校尉、下班祗应、进武副尉、进义副尉、守阙进义副尉、进勇副尉、守阙进勇副尉(以上无品)。承信郎以上并五年一转,至武功大夫,有止法。 楼主热心!学习学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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