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译文】:对待矛盾,用诚恳的态度,按照有关准则,摆事实,讲道理才能解决。在解决矛盾时,提防听不进不同意见,要多与他人沟通,中和意见达到双方满意。假若各持己见,强词夺理,纠缠不休,是非常有害的。双方实在解决不了,宜于找那些德高望重明白事理的人进行调解。不宜采取过激的举动,激化矛盾,导致更大的麻烦。
【注解】:“事”,指争讼的事。“不永所事”,谓不要为争讼的事长时间的纠缠。“小有言”,别于《需,九二》“需于沙,小有言”,指稍有议论或怨言(见《需》注解)。这里谓少说话。“小有言”,是传统的现在一直流行劝解矛盾的方式,是指争论的双方,其一方少说几句,另一方则孤掌难鸣,矛盾慢慢地平息了。“终吉”,谓后来矛盾的化解。
【译文】:发生矛盾,不要长久地争执不休,一方少说几句,后来就会慢慢平息了。
【译文】:解决矛盾,秉承老好人的做法,不辨曲直,和稀泥,对问题的结果非常有害。这样的老好人,由于不得罪人,其生活一生无虞。但是,如果让这样的人当领导或从事公共管理的大事业,那将一事无成。
【评述】:孔子认为,老好人者,不一定都是品质高尚的人,“从上”,即行为高尚。行为高尚者,可称为“好人”,但不一定是“老好人”。凡行为高尚者,均是一身正气,是非分明。在处理矛盾中,坚持原则,不和稀泥,岂能不得罪邪恶之徒?
这几段理解贴切,我按此修正了译文中的错误,谢谢天山石!
